借贷行为中应该书写借据,原因在于借据是
借款人向出贷人提供的明确的借款书面文件,具有
法律效力,能够作为
借款协议关系的确立
证据;
而
欠条则是双方对于以往经济交往中所产生的
债务关系的核算依据。
这两种文件在性质、
诉讼有效期以及证明力度等方面均存在差异。
因此,为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在借贷过程中采用借据方式。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