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未经驾驶证许可而
驾驶机动车辆这一行为属于人身安全隐患极大的
违法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而擅自驱动此类机械设备者,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
处罚,
情节严重者可同时处以十五日以下的
拘留惩罚;
而那些忽视对自身行为负责、拒绝缴纳罚款之人,其所驾驶的机动车将被行政机关
申请强制执行,直至归还。
此外,若被扣留的机动车,其驾驶人员、所有者或管理者未能在三十日内完成相关手续的补办,亦或是未按要求前来接受处理,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且公告三个月后仍然未出现,那么该机动车将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移交给具有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所得款项将全额上缴国家财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
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
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
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