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当对现行的
死刑复核程序进行调整和改革,将其转变为更为严格的审判程序,从而确保
死刑判决在整个过程中能够体现公正与公平原则,维护
司法机关所应具有的权威地位。
死刑仅适用于那些犯下极其严重罪行的罪犯。
对于那些应当被
判处死刑的罪犯,除非有必要立即实施,否则可判处死刑并同时宣布
缓期两年执行。
然而,死刑的最终裁定权应依法由最高人
民法院行使,除了最高人民法院自行判决的案件外,其他所有死刑案件均需上报至该院进行核准。
此外,对于
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也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或核准。
《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
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
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