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作为一种重要的
经济犯罪类型,其
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该
罪名所侵犯的直接客体乃是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以及整个商品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
其次,
从犯罪客观层面来看,本罪的行为特征主要表现为利用
暴力或威胁等强制性手段进行商品买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被动接受服务,且情节较为严重。
在此基础上,
犯罪主体通常为具有完全
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
最后,在
犯罪主观层面,本罪的成立需要
行为人有明确的故意心态。
《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一)
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
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