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采取夫妻分摊生活开支制度(即AA制)的夫妇而言,他们不得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向配偶索要欠款偿还责任。
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没有签订相关的
婚姻财产协议,也没有共同的负债需要分担。
因此,任何相关的
债务都应该由
债务人自身承担还款义务。
如果夫妻在婚姻持
续期内达成共识,将婚后获得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那么当丈夫或妻子中的任意一方在外产生了债务时,若
债权人知晓这一约定,则应以该方的
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