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推定责任通常涵盖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当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各类教育机构内受到
人身伤害时,可以推断该教育机构存在过错;
其次,若动物园所饲养之动物引发了人身伤害事故,亦可推测动物园自身存有过错;
第三,建筑物、构筑物或其附属设备如搁置物、悬挂物等因脱落、坠落导致他人受伤,则可推定其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负有过错;
第四,堆放在地面上的物品因倒塌而造成他人伤害,同样可推定堆放者具有过错;
第五,树木因自然原因折断对他人造成伤害,可推定树木所有者或管理者具有过错;
第六,地下施工过程中导致他人受伤,可推定施工方具有过错;
最后,对于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也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
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赔偿后,有其他
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