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因
醉酒驾驶行为而被判定为
缓刑的
犯罪主体,应当由社区矫治机构
全权负责执行。
该缓刑制度是指通过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规定的考验期内,对罪犯进行严格且公正的考察,并依据罪犯在这段时期内的表现,依法裁决是否实际适用
刑事处罚的一种制度。
对于被宣告缓刑的
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实行社区矫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