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雇员私自占有雇主财产之行径,可能触犯我国
刑法中的侵占罪。
侵占罪的
犯罪构成条件如下:
首先,
犯罪主体需具备完整的
刑事责任能力;
其次,主观心态为直接故意,且需怀揣着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再次,被侵犯的客体应为他人
财产权的所有权;
最后,客观现象则表现为
犯罪者将原本受其保管的他人财物未经合法途径据为已有的行为,或者是将他人的
遗失物或
埋藏物未经允许非法占为已有,且
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或交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