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拒还款项之
债务人提起
诉讼的详细步骤如下:
1、您作为
债权人需撰写
起诉书,此文件应涵盖诸如当事方的个人身分资讯、诉求、事实以及理由等相关要素;
2、请带上精心编写的起诉书、借据以及转账记录等必要资料,前往被告人所在地的
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3、人民法院将对申请
立案资格进行严格审定,若符合立案标准,则会予以正式受理;
4、接下来,您只需耐心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日期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