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量和评估。
例如,当大型车辆(如货车、客车等)与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导致
交通事故发生时,一般情况下,负有较大责任的一方多半为大车的驾驶员。
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即车辆与行人之间发生碰撞事件,若行人并无任何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则肇事车辆将承担起全部的责任。
从法律层面来看,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实际上是指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对于各方责任比例的明确认定,其中包括全责、主责、同责以及次责四个等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