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发生高楼抛物事件,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需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
而当抛物行为达到
刑事犯罪标准,除了承担侵权责任外,还需承担
刑事责任。
但倘若事实尚未触犯
刑法,那么只需承担起
民事赔偿责任便可。
鉴于在确定
高空抛物责任人方面存在难度,我们需要理解在无确凿
证据证实自身并非
侵权者的情况下,所有涉及建筑物使用的人员都需共同承担
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