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事故中,如果当事人未能通过调解解决争议,那么他们可以选择通过
诉讼的方式来处理相关纠纷。
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后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时,便可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另外,若调解失败,公安机关应及时出具调解终结书,并要求调解员签署姓名、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然后将其分别送达给各方当事人及其关联人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