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依赖
共犯的证实而缺乏相应的
物证,是无法判定构成
盗窃罪的。
然而,对于一个被告是否应被判罪并判处
刑罚而言,关键在于
证据必须达到明确且充足的标准。
换言之,必须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首先,所有用以确定
犯罪性质及
量刑程度的事实,都需要相关证据进行有力支撑;
其次,定罪的主要依据,也就是审讯后所得出的全部证据,都需要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审查与证实;
最后,在全面考虑案件中的所有证据之后,对于已经确认的事实,我们应该能够排除任何合理的怀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
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