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商标侵权的案件,私了的
赔偿金额通常是由涉事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定夺的。
通常情况下,赔偿金额会依据
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但若实际损失确实无法准确计算,也可依照侵权者从侵权中所获取的利益来进行衡量;
倘若以上二者都无法确切认定,则可参照相应的
商标许可费用的数量级合理地推算出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
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