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已经由法律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取而代之的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在此种罪行之下,其量刑标准如下:
在情节轻微者,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可能需要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
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