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分子因为
醉酒驾驶行为而被量刑为
拘役之后,他们将无法再次申请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乃由我国司法机构,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特定的
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批准其寻求支持者或缴纳
保证金,以确保能随传随到,从而实施的外在监督性强制措施。
因此,醉酒驾驶被量刑为拘役的情况意味着该案件早已通过人民法院的全面审理,并已做出了相应的判决,在此情形下,任何
刑事强制措施显然均不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