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被告是否应获
缓刑时,必须综合考量其涉及
危险驾驶罪的相关
犯罪事实及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结果等多种
犯罪情节,同时兼顾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人身危险性评估以及其在庭审过程中的
认罪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如果他们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那么就可以被宣告缓刑,特别是对于那些年龄
未满十八岁、正在怀孕期间的女性以及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更应该得到缓刑的宽大处理:
首先,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其次,有明显的悔罪表现;
再次,没有再犯同样罪行的可能性;
最后,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任何重大负面影响。
关于
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具体规定,此类罪犯将面临拘役并
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然而,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则会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加重其法律责任:
(一)造成了交通事故并且承担了事故的全部或
主要责任,或者在造成交通事故之后选择逃跑,但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中
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100毫升的;
(三)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
机动车的;
(五)存在严重
超员、
超载或
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
驾驶机动车、使用
伪造或
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法规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经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或者
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被认定为
从重处罚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