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任何违反金融监管政策,以买卖银行储蓄卡的方式妨碍
信用卡管理秩序者,将构成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规定,对于
窃取或收买、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且
情节严重者,最高可被判处三至十年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二万元至上二十万元不等的
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本
罪名仅能由故意构成,因此,
行为人应对其所实施的
犯罪行为涉及到的
构成要件要素有所认知和理解。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