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的《公路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如需在公路两侧兴建永久性的工程设施,那么这些建筑物的边缘距离公路边沟外缘必须至少达到二十米的距离。
而对于高速公路来说,其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一般不宜修建新的构筑物,对于原有建筑物也仅能维持其现存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各个省市的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其中最常见的情况是将高速公路两侧五十米的区域作为控制区,同时包括匝道和收费站在内的二百米区域也被划入了控制区的范畴。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