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制
盗窃罪方面,法律规定了一个颇为具体且细致的
追诉时效期限标准,即为五年至二十年不等。
具体而言,如果
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行为,其所面临的
刑罚若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且需同时承担
罚金责任的话,那么其
追诉期将被设定为五年;
而当犯罪嫌疑人的
盗窃金额达到巨大程度,其所面临的刑罚则可能会上升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责任时,此时的追诉期便会被设定为十年;
最后,当犯罪嫌疑人的盗窃金额达到了极其巨大的地步,其所面临的刑罚将有可能升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责任时,此时的追诉期便会被设定为二十年。
《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