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要是想用行政
诉讼解决问题呢,首先得去行政机关那里申请复议哈,如果对他们的复议结果还是不满意的话,那就从收到复议决定书那天或者是从复议到期的那一天算起,过了15天之后,就可以到法院那边提起行政诉讼啦;
当然啦,您也可以选择直接去法院起诉,把诉状和相关
证据材料都准备好,然后交给法院就行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
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