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交通事故中的
伤残鉴定事项,当伤者经过全面治疗并康复之后,其本人便可向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进行伤残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在收到该申请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伤者的
伤残评估工作,并依法制作《伤残评定书》予以颁发给伤者本人。
请各位用户务必知晓,此项伤残鉴定事宜需由伤者自主发起申请,我们的交通警察并无主动申请之责。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
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