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破坏生产经营罪作为一项故意犯罪,其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备主观上的故意。
换句话说,倘若行为者因为疏忽或无心之失而导致了生产经营遭到破坏,那么这种情况就不能被视为破坏生产经营罪。
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方式,种类广泛并且十分常见,例如毁损机器设备、杀害养殖的家畜等。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出于报复、泄愤或者其他个人动机,实施了毁损机器设备、杀死家畜或者采取其他手段对生产经营进行破坏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处罚;
若情节严重,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汇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定罪处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破坏生产经营造成直接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
2、破坏重要机器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
3、犯罪动机、手段恶劣,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的;
4、造成生产、经营停顿,给生产、经营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