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协助
电信网络诈骗罪中涉及的60万流水,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这已经达到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严重程度,因此,这种情况将构成协助电信
网络诈骗罪。
根据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不得超过三年),并且还需要处以
罚金。
如果涉及到的是
单位犯罪,那么对涉及的单位进行
处罚金,与此同时,对于该单位的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也需要进行处罚,同样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不得超过三年),并且还需要处以罚金。
在同一案件中,如果还存在其他
犯罪行为,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
罪名和
刑罚。
在认定协助电信网络诈骗罪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
犯罪主体方面要求是一般的自然人或
法人。
其次,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
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再次,
犯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通过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手段,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了严重的支持。
关于“
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为三个以上的对象提供帮助;
2.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超过5万元;
4.
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
5.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但之后仍然继续从事此类犯罪活动;
6.被协助的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7.其他符合情节严重条件的情形。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