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对于轻微受伤,是没有特别明确的划分等级滴~按照法律规定呢,如果有人弄伤了别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话,这虽然不是什么大
罪名,但还是算是
违法行为了哦,并不算得上是
犯罪啦。
这种情况下,是不会有
刑事责任的。
不过呢,一般来说,我们会对这样的
行为人采取一些
行政处罚措施,比如说,可能会被关押在
拘留所里5天到10天不等,同时还要交200块钱到500块钱的罚款。
当然啦,如果情节比较轻的话,可能只会被关押几天或者交点罚款就可以了。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