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
涉案金额时,需遵循以下详细规定:首先,如果个人实施这类
犯罪行为,其吸纳的公众资金额必须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或以上;其次,若单位有类似行为,其涉及的公众资金规模须达到百万元人民币以上。此外,依照法律规定,如果个人通过非法手段吸收公众存款,导致投资
人损失高达十万元及以上的直接
经济损失;或者是单位触犯此条
法规,使得投资人遭受五十万元及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都将视为需被
司法部门追究
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