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交通违规江西如何进行处理
倘若在福建境内收到
交通违法通知,您仍可在江西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的
违法处理服务窗口进行相关事项的办理。
然而,若是在现场因
违规行为而被执勤警察当场开具罚单,那么就必须到
处罚所在地,也就是福建省内进行相应的处理。
此外,关于高速公路方面的
违法行为,我们将其划分为省外与省内两种情况。
若您在福建省外的高速公路上有违法行为,则可前往福州市的交通管理部门的普通窗口进行处理;
而若您的违法行为发生在福建省内的高速公路上,则需要到泉州高速交警支队的两个窗口进行处理,其中一个位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地址为洛江区安达路7号,紧邻洛江区政府),另一个则位于晋石高速晋江南出口四大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
警告、罚款、
暂扣或者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