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
驱逐出境的实施方式具备相当高的灵活性和弹性。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条例,驱逐出境并非强制性措施,而是采取“可”的态度,这也就是说,对于
触犯法律的外籍人士,并不必然要求进行驱逐出境的处理,而应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分析
犯罪行为的实质、性质、情节等诸多要素,并结合中国与涉事国家间的外交关系及当前国际斗争环境等多种因素,慎重作出决策。
《出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
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
中国法律、
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
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
情节严重,尚不构成
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驱逐出境。公安部的
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
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10年内不准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