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
拘役所或审判机关并不代表着必定认定有罪。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未经过受权的司法机构作出判决之前,不能直接判定
有期徒刑或其他
刑法惩罚。
在法院宣判结果尚未公布之前,拘役所等审判机关主要负责关押依法
逮捕或
刑事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
公安部门在
立案侦查后,如能明确排除了犯罪嫌疑人或认为其
犯罪的迹象过于微弱,便可选择撤销案件而非定罪处理。
检察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时,若发现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便可以做出无罪决定并免于对其实施
刑事处罚。
即便检察机关
提起公诉,经过法庭充分论证审理之后,若最后被判定被告并没有犯下任何罪行,同样不能定罪。
综合看来,犯罪嫌疑人进入看守所以及被判处
刑罚没有必然联系。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交付
管辖,那么这意味着他可能已经涉及到某种
犯罪行为,因此请
家属高度重视这一情况,并尽快委托专业的
刑事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
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