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如何正确地理解并界定在强奸罪中应当包含的
暴力胁迫以及其他
违法行为:
首先,关于"暴力手段",这是指
犯罪分子直接针对
被害人女性实施殴打、捆绑、掐脖、推倒等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或人身自由,使得被害女性无法反抗的行为方式。
接下来,"胁迫手段"则是指犯罪分子对受害女性施加恐吓、威慑,以达到精神层面的强制效果的行为模式。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