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首当其冲的网络诈骗
犯罪案件,通常应由公安部门进行
管辖。至于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具体
立案侦查工作,则通常由案发地点所在的公安局承担,然而,假如
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局更适合负责这一调查工作的话,亦可考虑授权他们执行。在此需要明确两点:第一点是
犯罪行为发生地涵盖了犯罪行为实施,以及相应结果产生的各地区;其次,第二点是犯罪行为发生地方面涵括了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同时也包括了网站建立者与管理者所处的区域,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另一方面,犯罪结果发生地则涵盖了
受害人蒙受欺骗的管辖区域,以及诈骗所得财物的实际获取地点、藏匿场所、转移目的地、使用之所、销售之处等各类纳入考量的环节。《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