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贷款诈骗行为被视为
违法行径的情况下,
司法机关将依据贷款诈骗罪对涉嫌
刑事责任的
当事人进行溯源
追责。
在此过程中,贷款利息通常并不计入贷款诈骗罪的相关计价金额,而是直接基于贷款本金展开计算和评估。
至于贷款
诈骗罪的认定及
量刑标准,参考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若
行为人出于
非法占有的目的,实施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不论数额大小,都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以及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
罚金惩罚;
如果情节更为恶劣,判定情节为
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时,刑期将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要承担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若情节特别严重,如涉及到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需负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的
处罚,同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或
没收财产。
在此规则中,包括了所谓“引进资金、项目等
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经济合同”,“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诸如使用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为
担保,甚至超额担保等,无论何种手法,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的贷款诈骗活动,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
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
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