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罪
判刑所需要关注的关键点主要集中于被告人实施的强奸行为是否具备加重其
量刑程度的因素。
根据现行
法规,强奸罪可因以下情形而导致量刑加重:
对女性进行强奸或对未成年女孩进行性侵犯的情节极其恶劣;
涉及到多个受害者,即强奸妇女及少女人数众多;
在公众场合公然侵犯女性或对未成年女孩进行性侵;
涉及到两名或多名加害者的轮奸行为;
对未满10岁的女孩进行性侵犯或对该类受害者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
导致受害者重伤、死亡或引发其他严重后果。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