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冒用他人名字创作的作品是否构成
署名权侵权时,需深入剖析具体情况。
首要问题在于,若您在属于自己的原创作品上擅自使用他人的姓名作为署名,那么无疑侵犯的是他人的
姓名权;
反之,若是将原作者的作品披上自己的署名,便侵害了该作品的真正作者的署名权益。
其次,假借他人姓名进行
欺诈、冒充等活动亦被视为冒用行为;
至于涉及到的署名权
侵权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为未经合著者本人同意,公然将与他人共同创作的作品当作个人独立完成之作予以发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