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
累犯是无法被判处
拘役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已经被判处在一定期间内被处以
有期徒刑或以上程度的
刑罚,并且在刑罚执行结束或者被赦免之后,又在相同期限内犯下同等罪行的情况下,才能称之为累犯。
另外,被判处拘役也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就构成了累犯,反之亦然。
然而,如果一个人曾经遭受过有期徒刑或严重程度更高的刑罚,那么即便他在
刑满释放后或得到赦免后的五年内再次犯下同样的罪行,也会被视为累犯,并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
但需注意的是,如果这个人的行为属于
过失犯罪或者其年龄不满十八岁,则应该予以特殊考虑,不应被视作累犯而受到额外的惩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