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
当事人可以选择不出席法庭听审。
然而,若受害者依据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自愿出庭并向被告发问、提供证词以及参与辩论,那么法院应当允许受害者出庭。
而如果受害者表示不愿出庭,则法院可不必通知他们出席。
在此过程中,法院需在开庭之前向受害者询问他们是否愿意行使
诉讼权力和履行作证义务,并且将他们的意愿传达给提出
起诉的检察机关。
值得注意的是,《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详细规定了
强奸罪的定罪
量刑标准。
具体而言,以
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惩罚;
若涉及
未成年人,则会
加重处罚,以强奸罪论处。
此外,强奸妇女、奸淫幼女行为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
(1)情节恶劣的;
(2)涉及人数众多的;
(3)在公共场合公开进行的;
(4)两人及以上共同实施的;
(5)导致受害者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