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银行卡交给他人供其进行金钱交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无疑是非法的。
因为这往往预示着您的账户正参与了某些
违法活动,例如经由您的账户接收来自违法收入或者其他利益;
牵涉到
非法集资事件;
作为
行贿与
受贿转账的渠道;
甚至被误用来实施诈骗活动以及洗钱等勾当。
如果作为持卡人,您将自己的银行账户供他人使用于上述列举的任何行为中,那么您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值得强调的是,即便
出借人确切知道他人意图借助其银行账户进行
犯罪活动,或借用人声称出借人明明知道他们透过银行账户进行
犯罪行为,仍然有可能为出借人带来牢狱之灾。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