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合同诈骗罪,这是一种基于
非法占有的目标,通过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欺骗手段来获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且这种行为的金额较大才能构成
犯罪的
刑事罪行。
这类犯罪特点在于,
行为人有明显的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其次,行为人在与对方签订、履行合同时确实采用了
欺诈手段;
最后,只有当
合同诈骗行为造成的被欺骗方损失达到一定的数额时,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并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的相关内容,此类犯罪的
量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档次为金额较小者,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责令缴纳
罚金;
第二档次为金额庞大或
情节严重者,需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
至于第三档次,便属于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的
处罚,并且还需要支付罚金或被判处
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