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者是否会遭到
刑罚的判决并非绝对。
刑拘,作为一项
刑事侦查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与最终法院判处的刑罚并无直接关联。
通常来说,当
犯罪嫌疑人遭受
刑事拘留之后,公安部门需要进一步展开调查,若
侦查机关发现并无
犯罪事实存在,便应立即解除对其的刑事拘留。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
1、在侦查过程中或侦查工作完成后,若侦查机关认定该犯罪嫌疑人并不构成
犯罪或不应承担
刑事责任,那么他们有权决定撤销此案;
2、待
案件移交至
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若公诉机关也认为该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他们可作出不
起诉的决定;
3、若案件已提交至人
民法院审理,经过审判,若法庭认为该犯罪嫌疑人并不构成犯罪或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他们可以宣布被告人无罪或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