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大车主朋友们而言,出于各种原因想要更换爱车而无需更换其车牌号码时,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并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您的旧车必须在完成转移或者注销手续后的六个月内,以向当地车管所提交申请的方式进行换车上牌操作,而且这个期限是精确计算的,包含了所有的
法定节假日在内。
其次,原来的车牌号码必须已经真实有效地被使用满整整三年时间。
再者,原有车牌号码在过去的使用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
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未解决的
交通事故纠纷问题。
第四点,允许保留原车牌号码的权利仅赋予原车主本人(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且无权进行随意转让。
此外,要想保持原有车牌号码不变还需满足一项重要条件,即新购置的汽车才有权使用保留下来的原车牌号码,而非二手汽车(具体以公安部系统设置为准)。
最后,无论是将车辆转移至他人还是选择注销原有车辆,都是能够保留原车牌号码的唯一途径。《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
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和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