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野生黄鳝在法律上并无
违法之嫌。
黄鳝并非受国家保护的珍稀物种,因此您可以进行合法的捕捉活动,但务必确保在实施过程中的手法适当无误。
如若采用非法手段例如运用爆炸物、毒药或电力等对渔业资源进行毁灭性的捕捞行为,将会被依法没收所有渔获以及相应的违法收益,同时还将面临高达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惩处。
情节更为恶劣者,将有可能没收全部渔具,
吊销其捕捞许可证。
而对于那些情节极为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渔船被没收的命运。
若涉及
犯罪情况,将由
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
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