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针对
窝藏、转移以及隐瞒毒品及
赃物的
犯罪行为,我们来详细探讨其
量刑标准:
第一,如果有机构或个人为
犯罪分子提供窝藏、转移、甚至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获得的财物,这种行为将会被判处在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其次,对于情节更为严重者,将会被判处在三年到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
其次,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这是一个明确规定犯罪行为的法律术语,具体来说,它泛指那些明知道是毒品或者
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仍然为犯罪分子提供窝藏、转移甚至隐瞒这些物品的行为。
再来,要构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必须满足四大基本要素:
第一,确认该罪行侵害的对象是国家有关部门对毒品的管制制度和国家
司法机关的正常运作机制;
第二,考察
行为人采取何种形式为
走私、贩卖、运输或者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提供窝藏、转移和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
第三,本罪的
责任人范围非常广泛,即只要是已经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并且实施过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行为的任何人均可以成为此罪的被告人;
最后,本罪的罪责心态应当认定为主观恶意。《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
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