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拘役”是由公安部门在其
管辖范围内实施的一种短期的强制剥夺
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
刑罚制度。
其期限通常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数罪并罚时不得超出一年这个上限。
与此相对照的是,“
缓刑”则是指对那些被判决拘役或
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罪犯,如果他们满足特定条件,便有可能获得
暂缓执行的机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
未满十八岁、身怀有孕或是已经达到七十五周岁这一年龄的罪犯,法律规定必须予以缓刑。
《
刑法》(1)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2)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