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信用卡持有人所
拖欠的
债务额度超出一万元以上,且经由发卡机构多次进行催讨然而在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仍未履行偿还义务的情况下,发卡机构将会对其信用卡实施冻结措施并且将其纳入信用不良记录的黑名单中。
另一方面,发卡机构也有权向
司法部门对该
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行为提
起诉讼,在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后,若持有人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且其所欠款项金额已经超过了一万元,那么便可被视为恶意透支行为,从而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将依法判处其
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
罚金。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