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单位在执行
逮捕相关程序之后,通知
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时间规定如下:
如遇无法进行通知情况外,应在实施逮捕操作之后的24个小时内,向
当事人的
家庭成员告知被捕的现实状况。
同时,人
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在做出逮捕决定时,也需遵循此原则,确保通知家属在逮捕后的24个小时之内进行;
公安部门则应对经过人民检察院核准的逮捕对象,在同样的期限内展开讯问工作。
若发现涉嫌
违法行为和逮捕不当时,矫正机关有权立即释放当事人,同时开具相应的
释放证明书。《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
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