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法律条文中,将涉及到
走私废物行为的罪犯,根据
犯罪性质的轻微程度进行审判
量刑。
根据中国
刑法之规定,对于实施
走私废物罪行的犯罪者,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处罚,同时还需处以或单方面的罚款制裁;
而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判处最高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也会附加相应的
罚金处罚。
另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是由单位实施了上述
违法行为,那么除了要对单位进行罚款处理外,还需要对该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加以惩戒,同样依据前述条款进行量刑判决。
除此之外,对于走私非中国海关
法规中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以及第三百四十七条所包含的货物、物品的行为,应按照其情节的轻重程度,分别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罚:
(第一层级)走私货物、物品而导致偷逃应缴税额达到一定数值的情形,或者一年内曾经因走私行为受到过两次
行政处罚然而此后再次从事走私活动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需承担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金额的罚款。
(第二层级)走私货物、物品而导致偷逃应缴税额极为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将会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金额的罚款。
至于(第三层级)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端严重情节的罪犯,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乃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在此基础上,还需附加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金额的罚款,甚至可能涉及到财产没收等额外惩戒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