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行驶的车辆与电动自行车之间发生冲突时,通常情况下应由电动自行车负
主要责任;
然而,具体的责任界定还需依据交警部门在现场进行详细勘查、严谨检查以及深入调查的结果,同时结合相关的检验和鉴定结论,以确保能够及时地制作出准确无误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该类交通事故的重要法律凭证。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明确记载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及各
当事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并将其送达到每一位当事人手中。
若当事人对
责任认定书中的内容持有异议,可在责任
认定书送达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