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一般会先由当地公安部门进行
立案调查,随后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与
起诉,根据实际情况,由检察机关最终决定应当向何级别之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若
涉案金额并未达到巨大或特别巨大的程度,那么通常会由犯罪行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进行审理。
综合以上描述,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即信用卡诈骗案件发生的地点,便成为信用卡
诈骗罪立案之所在。
这一规定的设立初衷在于为受害者提供便捷的
报案途径,以便于警方能够迅速采取行动,将
诈骗犯绳之以法,同时避免更多无辜民众受到伤害。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