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了解到的是,摩托车载人是有严格法律限制的。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二轮摩托车以含驾驶员在内的方式仅允许搭载两人,若超出这一规定范围,即视为
超载行为;
而轻便摩托车则明确禁止搭载人员,因此,无论是驾驶轻便摩托还是其他类型摩托载人的,均属于超载范畴。
对于此类行为,相关部门会进行相应的
处罚,其中包括罚款200元及
扣三分等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两轮以及侧三轮摩托车在载人方面需遵循以下细则:
首先,二轮摩托车的后座仅能附加搭载一名人士探,且针对轻便摩托车来说,其明确规定严禁搭载乘客。
其次,从后方乘坐时,摩托车后座不可搭载12岁以下的
未成年人;
此外,所有乘客都应标准正向骑坐在座椅上,原则上不可以歪斜着坐或者侧坐;
最后,乘车者在乘坐两轮摩托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
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
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
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