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盗用银行账户属于一种特定类型的
盗窃罪行,当
涉案金额超越千元大关,即可认定为“
数额较大”,对此类案件,公安部门将会进行
刑事立案处理。
此外,若有人拾获他人的
信用卡并擅自使用,或是欺骗他人获得他人的信用卡并加以利用,以及未经授权便
窃取、收购、诈骗或以其他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信用卡信息资料,再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途径进行使用;
或者是其他任何形式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只要涉案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均可视为
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
立案侦查。
《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